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指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是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或载体。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有以下几种
宪法
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家法律制度的基石,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依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同样,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也必须以宪法为根据。通过制定刑事诉讼法,将宪法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抽象的法律规范变为可操作的具体的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使宪法精神得到具体化。刑事诉讼法第1条明确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宪法规定的如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和其他危害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第28条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第125条等内容,都在刑事诉讼得到了体现。在现代法治家,刑事诉讼法被称做宪法的适用法应用宪法家基本法之测震器,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被提升到宪法的高度。在,这方面的研究比较薄弱,应当加强从宪法宪政的高度关注刑事诉讼关注刑事司法。
刑事诉讼法典
指1979年7月1日通过的,1996年3月17日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这是刑事诉讼法主要的法律渊源。
有关法律
指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比较重要的有刑法人民检察组织法人民法组织法家赔偿法监狱法律师法等。
有关法律解释
主要是指1998年1月1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最高人民检察公安部家安全部司法部全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1998 年6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解释1999年1月18日公布的人民检察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检察规则1998年4月20日公布的以下简称公安部规定。
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指制定的法规和主管部委局制定的规定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制定的看守所条例等。6.有关际条约。目前加入的与刑事诉讼有关的际条约有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处罚公约联合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以及政府已签署尚待批准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际公约。当然,依据最高人民法解释第317条的规定,华人民和缔结或者参加的际条约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适用该际条约的规定。但是,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